八、实验室公共财产管理制度

发布者:绿洲生态发布时间:2018-04-26浏览次数:560

八、实验室公共财产管理制度


1、实验室全体人员应当爱护公共财产,未经有关负责人许可不得随意拆卸和搬动实验仪器设备。

2、公共财产由实验室统一调配使用。

3、因工作需要使用办公室的办公设备者,需经办公室工作人员同意方可使用,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。

4、损坏或丢失公共财产者,由实验室视情节轻重决定给予处罚。

5、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,保证各种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转。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或送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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